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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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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1、参与全市城市规划、测绘管理有关法规、规章、技术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草拟、修改工作,负责向市局反馈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2、参与全市城市规划、测绘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的统一制订与规范并予以执行;各分局可以根据本辖区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修改建议,但未经市局批准,不得自行更改。 

      3、参与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制订工作,负责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制订,经市局批准后执行,参与、协助并配合市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4、配合并协助市局参与全市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城建计划、年度土地储备与供应计划及年度房地产开发计划的编制与制定,提供或协助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参与或接受市局指派开展城乡规划、测绘管理的有关政策调研。

      5、参与或负责规划的编制及研究工作,具体包括:负责或协助对各类规划编制情况的信息反馈、基础资料收集和提供并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全市发展策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研究与编制,参与或协助市局组织、编制各辖区内的分区规划,负责本辖区内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工作,参与市局组织编制的重要地段或特别地区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设计的相关工作,参与市局组织编制的专项规划,在征得市局和市级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负责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局及相关部门批准。

       6、负责或参与建设项目选址(设计条件),具体包括:参与并配合由市局协调论证的建设项目的选址,由市局审核后具体负责办理选址项目的审批;负责办理本辖区内其他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并报市局备案,其中,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如选址项目需对已批准的规划作出调整或未编制相关规划的,应先行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报市局审批后再予以办理(具体调整范围、要求及程序另行界定)。

       7、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及发放工作,并报市局备案。

       8、参与并协助由市局组织论证或评审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负责其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

9、负责办理本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规划设计方案由市局组织论证或评审的项目,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后应报市局备案。

10、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工作。

       11、按照行政执法分工,负责辖区内规划执法工作。

       12、负责或参与辖区内测绘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参与全市测绘发展策略、基础测绘规划、年度计划的研究与编制,负责本辖区内大于1:5 000地形图的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性、跨区域的基础测绘项目的方案审查、实施和验收。

        (2)参与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化和课题的研究与编制,以及基础测绘设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3)负责本辖区大于1:5000地形图及数据,以及本辖区III等以下控制成果和其他成果的审批。

        (4)负责本辖区办理的建设项目的验线及竣工测量审核。

     (5)参与或受委托负责市本级基础测绘项目、跨区域测绘项目的验收;负责金额在5 0万以下的项目、区级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除外)建设项目的验收。

        (6)参与测量标志保护计划的编制,负责三等以下测量标志拆迁审批,负责本区所有测量标志的维护。

        (7)负责本辖区测绘行业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北仑区行政中心16楼

联系电话:86781507

电子邮件:ghj@bl.gov.cn                                                              聊天室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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